关于公路运输的协议。 1959年12月8日在海牙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道路,运输
登记号码:7039
签署年份:1964-01-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意大利,荷兰*
保管国家:荷兰
文本语种:法语
缔约一方授予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住所的承运人无须任何授权或事先办理手续,即可在缔约双方领土之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权利,包括过境运输,但须遵守本规定第8条第8条的规定,由在一个缔约方领土内住所的企业拥有的空载车辆或拖车可以进入另一缔约方领土,但前提是该企业在进入另一缔约方领土时出示证明该文件的文件缔约一方授予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居住的公路运输公司未经任何事先授权或事先同意而从事以下道路客运业务的权利手续:就本协议而言,“班车服务”一词应视为组织的国际旅客运输服务,用于从一个出发点到一个度假胜地或一个旅游胜地,根据预定的停留时间将先前组成派对的旅客运送,并在晚些时候将每个派对带回到出发点如果在任何情况下违反本协定的规定或缔约一方的国家法规,则可能会暂时或永久禁止违规企业从事两者之间的道路运输业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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