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限制国际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普遍性的情况下,缔约双方同意特别按照1963年9月14日在东京签署的《关于在航空器上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的规定行事。 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签署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署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保安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以及任何其他多边航空保安缔约双方之间的协议缔约双方指定的航空承运人提供的协议服务应合理地满足公众在指定路线上的运输需求,并将以合理的负荷为主要目标因素,有足够的能力满足指定航空运输公司的缔约方领土与运输的最终目的地国之间目前对旅客,货物和邮件的运输的需求和合理期望,或所指的许可证,证书或专利的条件缔约一方航空当局向在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路线上经营协定服务的任何指定人员或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以上第一段中的规定,可以偏离根据按照惯例,这种偏差已通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缔约另一方的航空当局可要求与第一缔约方的航空当局进行磋商,以确定他们是否可以接受有关做法。关于缔约一方领土与第三国商定服务点之间的运输,缔约一方之一的指定空运企业可将其运价与第三,第四空运企业在同一地区实施的运价保持一致部门,但不应降低或受到较少限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