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设立一个委员会,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和尼泊尔之间的教育交流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得到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及其政府的承认。尼泊尔是一个为促进教育计划的管理而创建和建立的组织,该计划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从美国持有或可用于该目的的支出中提供给委员会的资金资助。委员会的主要办公室应设在首都尼泊尔,但委员会及其任何委员会的会议可以在委员会不时决定的其他地点举行,委员会任何官员或除第一段提供的资金外,工作人员还可以在委员会认可的地点从事工作。根据本条,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尼泊尔Ma下政府同意,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持有或可供支出的尼泊尔或印度的任何其他货币也可用于该目的在下文所述的条件和限制下,根据本协定提供的资金应由委员会或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及其His下政府同意的其他手段使用的目的是向尼泊尔国务卿报告:形式和内容可以接受的报告,应每年向委员会提交给美国国务卿及其je下政府尼泊尔...
资助某些教育交流计划的协议。pdf预览版资助某些教育交流计划的协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