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根据丹麦王国政府与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的长期协定在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的不同领域取得的成果1975年4月22日签署的《工业,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2。本协定生效后,将终止丹麦王国与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关于发展经济,工业的长期协定。 (1975年4月22日,科学和技术合作)。在第二条规定的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领域,缔约方应特别注意促进以下形式的合作:丹麦王国政府与共和国政府之间发展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1保加利亚。为实现本协定第1条规定的目标,缔约双方应鼓励在经济生活的不同领域开展联合事业,其中应优先考虑以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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