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几内亚共和国政府或几内亚共和国政府指定并经DANIDA批准的任何第三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后接管与DANIDA资助的物资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实现第二条所述项目的工作已经完成。丹麦王国政府和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希望加强两国之间的传统合作和亲切关系,并同意,为对几内亚共和国的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丹麦的财政援助应以赠款的形式,根据以下规定扩大到几内亚共和国政府:。丹麦王国政府(由丹麦国际开发署(DANIDA))应以赠款的方式向几内亚共和国政府提供7五(七千五百)丹麦克朗用于执行第二条所列项目。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应免除根据本协定从丹麦进口的商品或服务的任何国家或其他进口税公共费用,例如进口附加费,国内消费税补偿税以及与签发支付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有关的费用或押金。丹麦王国政府与共和国政府之间的融资协议1几内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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