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于导致进入大学的文凭的协议。 1965年12月9日在赫尔辛基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教育
登记号码:9462
签署年份:1969-03-0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奥地利,芬兰*
保管国家:芬兰
文本语种:德语,芬兰语
每一缔约国应承认,为进入本国领土内接受国家控制的大学而进行的录取,应视为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授予构成类似机构录取资格的文凭但是,在获得文凭的国家/地区,条件是,在完成候选人就学的国家/地区的大学或类似机构中注册,是进入另一国的大学或机构的必要资格。如果进入缔约国领土范围内的大学的录取不受该国控制,则该缔约国应将本协定的下一部分转交给所述大学,并应尽最大努力使它们接受所述原则。 1在1969年1月1日生效。 e。 ,是根据第4条在1968年11月4日在维也纳交换批准书之后的第二个月的第一天。“文凭”一词是指任何文凭,证书或其他合格证明。授予或记录任何形式的阳离子,使持有人或有关人员有权申请大学录取考虑到两国的共同目标之一是在文化和科学问题上奉行共同行动的政策,通过向两国青年免费提供两国的知识资源,进一步促进了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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