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双方应在其领土内促进另一方可能希望在其内建立的文化或科学机构,例如研究所,文化中心,文化协会,研究中心,教学场所的建立和运作。缔约各方应在其内部规章范围内,给予另一缔约方希望用于进口的文化材料进口关税减免。为进行文化合作,特别是为第三条所设想的文化和科学机构准备的材料,其领土。考虑到某些有关教育机构的自主性,各缔约方承诺寻求以下途径:授予其领土内已完成研究的部分或全部等同权,c缔约双方应在另一方领土内进行竞争性课程和考试,并获得文凭。缔约双方应在其大学,高等教育机构,中学,技术,工业和商业教学场所相互鼓励文学和文学的教学。缔约各方应尽可能促进解决另一方在其领土上的文化活动引起的行政和财务问题。...
文化协定。 1967年11月4日在巴黎签署。pdf预览版文化协定。 1967年11月4日在巴黎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