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关系协定。 1966年8月22日在德黑兰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文化事务
登记号码:9192
签署年份:1968-08-2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伊朗,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文本语种:俄语,波斯语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伊朗帝国政府希望在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和体育领域继续和加强两国之间的合作,以确保最大限度地交流通过友好合作获得关于上述领域的信息和知识,已决定缔结本协定,并为此指定全权代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缔约双方应加强文化和两国在相互尊重,主权,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开展科学合作。缔约双方应通过举办体育比赛来促进体育交往的发展。两国,并在必要时交流体育和体育领域的专家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果缔约双方均未宣布打算在本协议期满前六个月取消本协议,则该协议应自动自动延长三年。如果认为它们对扩大文化和科学交流很有用,则在安排本协议中上述联系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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