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联合制作协议。 1967年8月8日在布加勒斯特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电影,文化事务,合作
登记号码:9175
签署年份:1968-08-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意大利,罗马尼亚*
保管国家:罗马尼亚
文本语种:罗马尼亚语,意大利语
根据缔约双方主管当局之间达成的协议所规定的规则,给予联合制作利益的短片也应视为两国的国家电影。(a)未成年人参加联合制作的出资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和艺术参与的形式,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作家,一名技术专家,一名主演艺术家和一名故事艺术家。如果电影的性质要求非本国国民的艺术家参与在这两个共同摄制国家中,只有在例外情况下并经两国主管当局事先同意,方可获准参加。这些电影的少量参与不得少于成本的20%,且必须雇用一名作家,一名艺术家和一名技术专家。希望加强和扩大他们电影业之间的合作,以促进合作生产电影的艺术和技术品质将有助于提高两国的声望,并在电影制作和电影交换中发展相互经济关系,并保持现有的文化合作精神。他们之间的操作。...
电影联合制作协议。 1967年8月8日在布加勒斯特签署。pdf预览版电影联合制作协议。 1967年8月8日在布加勒斯特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