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内的农产品贸易协定。 1965年2月20日在里斯本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欧洲,农产品,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9143
签署年份:1968-06-2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丹麦*,葡萄牙
保管国家:丹麦
文本语种:英语
尽管有《公约》第21条的规定,但丹麦王国政府应按照《公约》第3条的时间表减少和免除以下农产品的关税,但前提是可以接受下列农产品:根据《公约》第4条进行的区域关税待遇:丹麦关税08中的数字。尽管有《公约》第21条的规定,葡萄牙政府仍应按照《公约》附件G所列时间表减免关税。下列农产品的公约,条件是根据《公约》第4条,它们可以被接受为具有地区关税待遇的条件:葡萄牙关税中的编号(参见葡萄牙与丹麦王国之间协定的第1条)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内部农产品贸易协定于196年2月20日在里斯本签署5,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进行的谈判,谨通知您:。只要在葡萄牙对以下货物实行定量进口限制,葡萄牙政府应向以下年度数量授予进口许可证1965年2月20日协议1的协议1丹麦王国政府和葡萄牙自由贸易组织内的农产品贸易葡萄牙政府之间的协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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