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合作与互助条约。 1967年5月18日在布达佩斯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援助,友谊
登记号码:8905
签署年份:1968-01-1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匈牙利*
保管国家:匈牙利
文本语种:匈牙利语,德语
缔约各方应在友好合作与互利的基础上,并按照相互经济援助理事会和国际社会主义劳动分工的原则,以各种方式发展和加强经济,科学和技术进步。两国之间的技术关系,协调两国的经济计划,促进生产合作,从而使两国的国民经济更加和谐。缔约双方应按照《华沙友好条约》的规定1955年5月14日的合作与互助,有效捍卫了两国边界,包括两个德国国家之间的国界的不可侵犯性。为两国的共同利益,希望进一步加强友好关系人民之间根据社会主义国际主义原则,因此符合《华沙友好条约》 ,1952年5月14日的合作与互助,并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为安全维护欧洲和全世界的和平作出贡献。坚持社会主义国际主义,互助互惠,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尊重彼此的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在各个领域发展和加强彼此的友谊与合作。缔约各方应继续努力,在承认两个德国主权国家的基础上,达成德国和平解决方案,这将有助于维护欧洲的和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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