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时代2020年2月的第二天,在曼谷完成,对应于巴赫曼十三点(即太阳黑吉拉年)的145天,以及到1900年基督教时代的六十七岁。两国基于和平与正义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建立国际关系,决心缔结《友好条约》,并为此目的任命了全权代表:双方同意维持外交和领事关系,并同意任何一方在该国领土上的外交和领事官员另一方应在对等的基础上享有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所给予的特权和豁免。缔约各方同意,应通过正常外交以本着友好的精神和平解决双方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不能在合理期限内达成和解的军事渠道,他们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则和规定,采取他们认为更合适的任何实际程序。在互惠基础上与之进一步缔结协议。...
友谊条约。 1967年2月2日在曼谷签署pdf预览版友谊条约。 1967年2月2日在曼谷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