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东非电信项目(附带第4号贷款条例)。 1967年2月17日在华盛顿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非洲,贷款,电信
登记号码:8673
签署年份:1967-06-2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乌干达
保管国家: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文本语种:英语
鉴于(A)世行与东非共同服务局(以下称借款国)签订的具有相同日期的协议,该协议及其中的时间表在下文中称为“贷款协议” 2,世行已同意订立向借款国提供的各种货币的贷款,相当于“贷款协定”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相当于1300万美元(1300万美元),但前提是乌干达,肯尼亚共和国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各自同意根据这些国家与世行之间的协议3'*提供的担保,以保证提供此类贷款。在不对此协议所载任何其他盟约有任何限制或限制的情况下,乌干达特此与肯尼亚共和国和联合王国无条件地提供连带保证。坦桑尼亚作为主要的债务人,而不是仅仅作为保证人,应及时按时偿还本金,利息和其他r对贷款,债券的本金和利息,预付贷款或赎回债券的溢价(如果有)收取费用,以及借款人按时履行所有盟约和协议的费用,全部协议,贷款协议,肯尼亚担保协议,坦桑尼亚担保协议和债券应免除根据乌干达法律或现行法律征收的任何税款(C)乌干达,考虑到世行与借款国订立了贷款协议以及与肯尼亚共和国和联合共和国各自的担保协议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已同意按本协议下文提供的01担保此类贷款,乌干达特别承诺,只要有合理理由相信借款国或受援国可利用的资金非洲邮电总局(以下简称行政总局)将不足以执行该项目所需的估计支出,以使世行与肯尼亚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借款国作出满意的安排并且主管机关或其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应立即提供给主管机关,或使主管机关获得满足此类支出所需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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