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苏里南和荷属安的列斯提供技术援助的协定。 1967年4月19日在纽约签署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地名,领地,援助,合作
登记号码:8617
签署年份:1967-04-1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电信联盟,荷兰,联合国,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万国邮政联盟,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英语
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万国邮政联盟和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参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技术援助部门的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和荷兰王国政府(以下简称“王国政府”)本协议取代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1954年10月6日在纽约缔结的协议教育,科学与崇拜农村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荷兰王国政府,一方面是为了向荷兰王国的国际关系提供技术援助。王国政府负责。苏里南或荷属安的列斯政府应负责处理第三方可能对本组织及其专家,代理商或雇员提出的任何索赔,并应使此类组织及其专家无害,代理人和雇员因本协议项下的运营而导致任何索赔或责任,除非苏里南政府或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以及有关组织同意,债务是由于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当行为而产生的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之间的协定1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原子能组织,机构,全球邮政联盟和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以及本国政府和本国政府奈特兰兹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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