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商定项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政府和儿童基金会在提供物资,设备,服务或其他援助方面的承诺,应在政府和儿童基金会签署的《行动计划》中规定,政府应作出安排,并应支付与几内亚共和国境内的接收,卸载,仓储,保险,运输以及所供应的用品和设备的分配有关的费用在执行《行动计划》时,政府应保留双方共同认为必要的会计和统计记录,并应其要求向儿童基金会提供任何此类记录和报告。确保将儿童基金会提供的用品,设备和其他援助公平分配或使用的必要措施根据《行动计划》,以公道,有效的方式,不受种族,信仰,国籍地位或政治信仰的歧视。政府应在不违反本条规定的前提下,对因执行几内亚共和国境内的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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