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将向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支付或促使以美元支付第一条中指定的商品和有关的海洋运输( (使用美国国旗船只的要求)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资助的金额及其利息。1966年。信用购买授权以及在出口时根据该法提供的商品,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下表指定的期间内或政府授权的较长期间内提供资金对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授权的购买者以美元为单位出售以下商品:。同意按照协定交付农产品不应取代通常的销售方式(a)同意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同意:不允许出口棉花或食用油(包括过量的油籽) 1966日历年或以后的任何时期(原产地为2500吨)在此期间进口和利用根据该协定购买的商品(b),除了为了完成1965年两国政府对其他农业商品协定的常规销售要求而必须购买的任何商品外,还将在1966日历年或进口根据该协议购买的商品的任何随后期间,从正常供应商手中采购并进口自己的资源,不少于267,000包棉花,其中不少于34,000包来自棉花。美利坚合众国,其中不少于15,000公吨的食用植物油和/或油当量的油籽的油当量应来自美利坚合众国。...
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四章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1966年4月11日在贝尔格莱德签署pdf预览版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四章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1966年4月11日在贝尔格莱德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