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除非得到主管领事官员的同意,否则该领土的警察或其他当局不得进入领事办公室,或者,如果不能获得这种同意,则应根据适当的令状或程序并经对于本公约根据第1条第(1)款适用的任何领土,由外交大臣负责;对于本公约根据第(2)款适用的任何领土,则由外交大臣提供(2)但是,本条第(1)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根据领土的法律排除接受国为国防或公共事业的目的而征收或扣押的目的,派遣国的领事馆或该国的职业领事官员或领事官员的住所,但是,如果有必要对此类财产采取任何此类措施,则应考虑(3)对于构成本国国民财产的任何国旗的船舶(非缔约任何一方的船舶)的货物的组成部分的任何物品,均应避免干涉领事的履行。领事官员的位置应与接收国的所在地或在接收国的海岸上或附近或被带入该国的港口相同,应与本条第(2)款(i)项中规定的相同与派遣国的船舶或其任何物品有关的物品。(1)如果派遣国的船舶在接收国被击沉,搁浅或遇险,或者任何构成被撞毁船舶货物一部分的物品在接收国的海岸上或附近发现第三国(即派遣国国民的财产)或被带入该国的港口时,领土当局应尽快通知有关国家领事官员。...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西班牙之间的领事公约pdf预览版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西班牙之间的领事公约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