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在开发信贷协议中使用的“项目”一词均指按照贷款协议表2所述进行信贷的项目,其说明应不时予以修改。借款人,美洲开发银行,协会和世行之间的协议。鉴于该协会已根据引文中所描述的同等协议的融资安排达成协议(以下称“贷款协议”)。 2在借款人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称银行)之间,按以下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贷记相当于三百万五百五十万美元(3,500,000美元)的各种货币本协议第02条规定的规定应发生,并应在通知书通知人通知后持续60天。与借款人联系后,协会可以在随后的任何时候选择将当时未偿还的信贷本金立即宣布应付款,并且在作出任何此类声明后,本金应立即变为应付款。即使有相反的约定,如果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希望从给定的未来付款日期开始,本金和服务费应以(i)规定的以外的合格货币或根据以下规定指定的一种或多种指定货币支付根据本(u)条款或根据(iv)条款选定的条件,我们应在该付款日期之前不少于三个或五个月之久,向协会交付书面通知,并指明该其他符合条件的货币,从该付款日期开始,如此指定的货币应为应支付本金和服务费的货币。...
开发信贷协议-北路项目(相关信和所附的《开发信贷条例》第1号)。 1965年2月2日在华盛顿签署pdf预览版开发信贷协议-北路项目(相关信和所附的《开发信贷条例》第1号)。 1965年2月2日在华盛顿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