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联成员国代表不迟于每届万国邮政代表大会召开后两年在国会开会,以便在必要时修订《国际电联公约》,并审议其他共同关心的邮政问题。万国邮政联盟应承认这些领土或其邮政管理机构(如经有关成员国的立法批准)是否有资格在该区域内成为限制邮政联盟的成员在《世界邮政公约》的框架内,本公约及其详细实施细则在公约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向其开放供签署,接受,批准或批准,但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亚洲-大洋邮政联盟中央办公室和联盟的邮政管理部门免于所有邮寄费用,但发自中央办公室的航空邮件除外。亚洲及太平洋邮政联盟的中央办公室免费向各成员国的邮政管理部门和环球国际局它在瑞士伯尔尼(Bern)发行的文件,允许每个主管部门根据其所贡献单位的数量提供相应的副本。中央办公室与国际邮政组织的邮政管理部门一起为国际电联的会议提供秘书处服务。会议举行的国家,并作为国际电联成员国的联络,信息和询问的媒介。...
亚洲洋邮政公约(附有最终议定书和详细规定)。pdf预览版亚洲洋邮政公约(附有最终议定书和详细规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