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票据,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日本之间关于为协助促进琉球群岛经济发展提供合作的确切安排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发展,援助,经济事项,合作
登记号码:7672
签署年份:1965-04-0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日本,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日语,英语
使用日本政府提供的资金购买的设备和设施,以供琉球群岛政府支出,或日本政府向琉球群岛提供的设备和设施,或日本政府在琉球提供的技术援助根据上文第2段的规定,并根据琉球群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并根据琉球群岛的实施安排,由琉球群岛政府使用,建造,维护和/或管理岛屿日本政府向琉球群岛提供的援助方案。第1款(b)项:关于换票第1款(b)项,据了解,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并且日本政府对“此类款项的支出应符合日本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词没有做出解释。 o意味着日本法律应以任何方式适用于在琉球群岛执行援助方案,而且没有一个政府认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或琉球群岛政府负责在确保经济援助或执行日本政府提供的援助计划方面遵守日本法律。同意就与琉球群岛进行经济援助有关的协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的建立交换意见美利坚合众国和日本政府的代表希望记录下他们在进行谈判期间达成的以下谅解,这些谈判导致1964年4月25日交换要约,以建立关于向非洲提供经济援助的协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琉球群岛。...
交换票据,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日本之间关于为协助促进琉球群岛经济发展提供合作的确切安排的协定pdf预览版交换票据,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日本之间关于为协助促进琉球群岛经济发展提供合作的确切安排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