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作协议。 1962年10月23日在耶路撒冷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合作
登记号码:7466
签署年份:1964-11-1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以色列*,卢旺达
保管国家:以色列
文本语种:希伯来语,法语
以色列国政府应将卢旺达共和国政府在上述第一条所规定的每个活动领域中的若干研究金,由两国政府共同商定,以供其支配;应尽其最大能力并根据卢旺达共和国政府的要求,从以色列派遣专家,顾问和专门工人前往卢旺达,真诚地希望在经济,技术和科学领域促进更紧密的关系两国之间的合作,并意识到缔结旨在鼓励交流有关可能有助于经济资源发展的活动的知识和实验成果的技术援助协定可带来的好处两国的生产能力和人民的福祉。考虑到已经完成的任务两国政府在各自国家中拥有最高优先地位,并从各自获得的经验中,认为以下活动领域是最适合两国间合作与互助的领域:(a)农业发展研究和培训卢旺达共和国政府应支付卢旺达共和国政府的生活费用和以色列短期访问团成员在执行任务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在执行本协定时,卢旺达共和国政府应以色列国应在其能力范围内支付卢旺达奖学金在以色列的所有人的所有学习和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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