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与阿富汗政府之间关于在喀布尔举行的人权研讨会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人权,会议-会议
登记号码:7227
签署年份:1964-04-2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富汗,联合国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英语
在不损害《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规定的前提下,所有参加者和与研讨会有关的所有履行职责的人应享有独立行使其职责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便利和礼遇政府应提名官员为联合国与政府之间的联络官和助理联络官,由他们负责就下文第3段所述的政府捐款作出必要的安排。按照本协定第二条第1款(c)项参加研讨会的专门机构应享有《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第六条和第八条规定的特权和豁免。(c)当地来自每个国家或地区的一名参与者的费用受邀参加研讨会的联合国秘书处人权事务司的四名官员和上文第三条第2款第6项所述的两个同传手,将用于阿富汗境内的酒店住宿,食物和当地交通与讲习班有关的国家与讲习班有关的国家应享有该公约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的特权和豁免。...
联合国与阿富汗政府之间关于在喀布尔举行的人权研讨会的协定pdf预览版联合国与阿富汗政府之间关于在喀布尔举行的人权研讨会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