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协议在此期间生效,则“帐户2”中的贷方余额应提供给荷兰政府,并应以荷兰的名义自动存入“补偿保加利亚”帐户的贷方。该协议尚未获得荷兰内德兰德谢银行的批准。在该协议生效之前,半年付款应记入荷兰荷兰盾的名为“帐户2”的非计息帐户,该帐户应在以保加利亚国家银行的名义由荷兰政府代为发行的Nederlandsche银行。在谈判期间,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与荷兰王国缔结了解决财务问题的协定签署的这一天,一方面对荷兰个人和法人团体持有的“国内列弗”账户中的余额进行了评估保加利亚国家银行和保加利亚储蓄银行的利率总计为221,022.43。在上述期间,“帐户2”中的贷方余额应提供给保加利亚政府,并应自动存入以保加利亚国家银行名义持有的普通帐户的贷方。 Nederlandsche银行。半年付款应在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之后的第二个月月底之前进行,并应存入荷兰盾的名为“保加利亚补偿金”的帐户中,应以荷兰政府的名义在荷兰银行的账簿上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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