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同意,为达成本协定的目的,可动用所持有的任何资金,包括不少于500,000美元的韩国共和国货币或将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用于此目的的支出。将在韩国设立一个称为美国教育委员会的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得到该委员会的承认。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是为促进教育计划的管理而成立的一个组织,该计划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向委员会提供的资金资助。 (1)为Repu的美国公民和国民提供学习,研究,教学和其他教育活动(i) (ii)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或境外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学校和学习机构中的大韩民国公民和国民,或(ii)(9)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促进教育和有助于本协定宗旨的文化方案和活动,但不由根据该协定提供的资金供资,但是,此类方案和活动及其在委员会中的作用应在向联合国大韩民国国务卿和大韩民国政府(按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并且大韩民国国务卿或政府不反对委员会在委员会中的实际或提议作用。...
资助某些教育交流计划的协议。 1963年6月18日在汉城签署pdf预览版资助某些教育交流计划的协议。 1963年6月18日在汉城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