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荷兰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有关1963年1月17日《关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军事单位在荷兰的协定》的协定的票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军事事项
登记号码:6877
签署年份:1963-08-16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荷兰*
保管国家:荷兰
文本语种:德语,荷兰语
居住在另一方领土内的一个缔约方的国民,以及在另一方领土内从事任何商业或有偿活动,或从事科学,教育,宗教或慈善活动的缔约一方的国民和公司,不得在另一方的领土上缴纳对收入,资本,商业运营,活动或任何其他物体征收的税款,关税和费用,或A.与评估和征收这些税款有关的处方的关税和收费,总体上比另一方处于类似状况的国民和公司承担的费用和收费更高,因此,总则第三条第1款和第四条第1款的规定协议或将取代该协议的任何协议的相应规定是应适用于根据本协定进口到危地马拉的设备,用品,物资和资金,该总协定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或代替该总协定的任何协定的相应规定应适用于愿意的人。和平部队的代表,他的同事和其他雇员,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的限制:就该代表及其同事而言,对个人或家庭财物的海关或其他关税减免不得超过授予工作人员的关税或其他职责因应有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在联邦领土上具有h美国部队成员(根据《外国部队权利和义务公约》第1条的定义)的人及其在“德国联邦共和国”领土上的成员2)uti在履行公职的情况下阅读私家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作者赔偿,并且由于Brandaris保险公司暂停付款而无法全额赔偿或补偿,只要该索赔根据外国索赔而可以受理美国军队根据上述规定对法案及其法规进行赔偿(特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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