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补充协定。 1962年12月31日在日内瓦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海关,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6823
签署年份:1963-07-1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日本,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达成如下协议:作为对1962年3月19日此类行动的补偿性调整,美国应于1963年2月1日及以后,在所附附表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规定的前提下,对所描述的产品适用在这种附表所列治疗中,与至少在表XX-1956中为此类产品提供的这种处理相比,其优惠程度不低于表中所示的处理,但有一项谅解,即这种处理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纳入附表XX-1956中。如果美利坚合众国在上述声明中所采取的行动被修改或终止,从而导致因这些声明而提高了关税的任何产品的关税降低,美国政府以及上文(a)项的目的,“一年的整个期间”一词是指不包括该时间在内的总计一年的一个或多个期间,在最初生效后,由于美国的立法或根据美国的法律采取的更高的关税税率,因此美国总统1执行本附表的规定,B栏中的税率将在有关利率最初生效后的整整一年到期后开始生效.1962年3月27日,根据《总协定》第XIX条,对于第219和1117项中所述的某些产品(a )在上述总协定第六附加议定书第8附表XX的第一部分中)。...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补充协定。 1962年12月31日在日内瓦签署。pdf预览版《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补充协定。 1962年12月31日在日内瓦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