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约。 1961年6月19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文化事务
登记号码:6797
签署年份:1963-07-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根廷,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英语
在本公约中,“领土”和“国家”一词就联合王国政府,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而言,以及就阿根廷共和国政府而言,是指此后,除非缔约一方政府在该期限届满前至少六个月发出终止通知,否则本公约应一直有效到缔约任何一方政府给予终止本国之日起六个月届满为止。缔约一方政府应鼓励在其领土内的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以缔约另一方国家和地区的语言,文学和历史开设教授席,其他教学岗位和课程。与该国有关的其他主题。缔约各国政府应鼓励正式承认的国家之间进行最密切的合作。为实施本公约而在各自领土内建立的学会和教育及专业组织。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各缔约国政府应便利准予以下人员入境和居住为了执行本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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