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签证和签证费协议的纸币。堪培拉,1963年3月29日。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护照
登记号码:6778
签署年份:1963-06-1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澳大利亚*,葡萄牙
保管国家:澳大利亚
文本语种:英语
拥有有效葡萄牙护照的葡萄牙国民,如果希望暂时或永久进入澳大利亚且已获准进入澳大利亚,将获得有关澳大利亚签证签发机构的免费签证;持有除护照或外交护照以外的其他有效护照的澳大利亚公民。希望进入包括马德拉群岛和亚速尔群岛在内的葡萄牙大都会,因为真正的非移民可以在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这样做,而无须获得签证。(a)上述规定不免除葡萄牙国民的入境澳大利亚和澳大利亚公民因必须遵守澳大利亚和葡萄牙关于外国人入境,居住,临时或永久以及有酬就业或职业的法律法规而进入葡萄牙,如果贵国政府接受上述规定,荣幸地建议您本说明及其确认答复被视为构成并证明了两国政府在此问题上达成的协议。谨确认葡萄牙政府接受上述规定,并同意您的建议,即您的说明和对此的答复应视为构成并证明两国政府在此问题上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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