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缔约一方关于从事国际空中航行的航空器进出其领土或离开该航空器在其领土内的操作和航行的法律和法规,应同等适用于该航空器缔约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的航空器,不分国籍,在进入或离开前一缔约方领土之内或之内时,应由该飞机遵守。1)缔约一方应有权撤销另一缔约方指定的航空公司的经营授权或中止对另一方指定的航空公司行使本协议第1条所规定的权利,或为行使这些权利施加它认为必要的条件: a)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不满意该航空公司的实质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归属于指定航空公司的缔约方4)如果指定的航空公司无法就这些运价中的任何一项达成协议,或者由于某些其他原因而无法按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确定运价,或如果缔约一方在本条第(3)款所指的30天期间的前15天中将其不满根据第(2)款商定的任何关税通知缔约另一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缔约双方航空当局应设法通过双方之间的协议确定运价。2)除遵守服务规定的费用外,还应免除相同的关税和税款,但须遵守按照缔约一方的规定:(a)在缔约任何一方的领土内,在该缔约一方当局确定的限度内在飞机上存放的飞机存放处,从事缔约另一方国际服务的飞机。...
在各自领土之间和之外建立定期航空服务的协议。pdf预览版在各自领土之间和之外建立定期航空服务的协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