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和平部队计划协议的票据。 1962年8月27日在安卡拉。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援助,志愿者,和平
登记号码:6651
签署年份:1963-04-2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土耳其,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美国政府将应土耳其共和国政府的要求,并经美国政府批准,在土耳其共和国执行共同商定的任务,提供和平部队志愿人员。提议,如果贵国政府可以接受这些谅解,则本照会和贵国政府在其中所载的答复照应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该协定应在贵国照会之日生效,并一直有效至后的九十天根据土耳其共和国现行法律并在土耳其共和国境内处置进口财产的规定的前提下,任一政府向另一国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该通知的日期。其他费用将用于引入社区的志愿者使用的个人和家庭物品。志愿人员抵达土耳其之前或之后的两个月内或在其伴随的新个人物品方面由土耳其共和国自用。土耳其政府将对志愿者及其财产给予公平待遇,包括通常授予居住在土耳其共和国的美国私人公民,并将就与他们有关的所有事项充分告知美国政府代表,与他们进行磋商和合作。两国政府的适当代表可从为了执行本协议,在土耳其共和国的和平部队志愿者和和平部队计划方u200bu200b面的安排有时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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