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保存双方共同商定的有关执行行动计划的会计和统计记录,并应其要求向儿童基金会提供任何此类记录和报告。儿童基金会提供的用品和设备应转让到达该国后向政府转交该国政府,但运输和大型设备除外,《行动计划》另有规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下简称“儿童基金会”)和刚果共和国(以下简称“政府”)。在本条规定的前提下,政府应对在刚果共和国境内执行行动计划所引起的索偿承担全部责任。政府应就接收,卸货,仓储,保险,运输和分配的相关费用作出安排并支付费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的用品和设备。...
关于儿童基金会在刚果的活动的协定。pdf预览版关于儿童基金会在刚果的活动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