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农业,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6014
签署年份:1961-12-2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芬兰,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如果两国政府应根据该法签署一项或多项后来的农产品协议,则将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根据本协议到期或到期的芬马克商标退款。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从退款时有效的最新农产品协议可用资金中获得两国政府的同意,两国政府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根据该协议进行的所有农产品贸易或购买该协议不会取代美利坚合众国对这些商品的常规营销,也不会不适当地破坏农产品的世界价格或对自由世界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造成重大损害。芬兰政府同意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转售或转运到其他国家或用于国内以外的用途用途(除经美国政府特别批准的此类转售,转运或使用外)根据本协议规定购买的农产品,并确保不会导致购买此类商品这些或类似商品出口到其他国家的可能性有所增加。根据《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条的规定,希望阐明以下将规定的对剩余农产品向芬兰的销售的谅解。修正案(以下简称该法)以及两国政府在进一步扩大此类商品贸易方面将采取的个别和集体措施。认识到两国之间以及与其他友好国家之间扩大农产品贸易的必要性以不会取代美国Amer常规行销的方式这些商品中的ica或不适当地破坏了农产品的世界价格或与友好国家的正常商业贸易方式。...
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pdf预览版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