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土耳其共和国政府之间的农业商品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农产品,农业,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6001
签署年份:1961-12-1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土耳其,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6)如果根据该法令第104条(e)项预留的土耳其里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的三年内未提前支付,因为华盛顿进出口银行未批准贷款或由于拟议贷款在未与华盛顿州进出口银行和IECO达成共识之前,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将土耳其里拉用于该法令第104条授权的任何目的。如果随后的《农产品协议》或协议应由两国政府根据该法签署,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根据本协议可能到期或将要到期的土耳其里拉退款应由美国政府承担。退款时有效的最新《农产品协议》中的可用资金提供给美国。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利用土耳其的里拉来对于在土耳其境内或往返土耳其的国际旅行(包括转机旅行),以及在美国或土耳其以外其他地区的空中旅行(属于旅行者旅行的一部分),对于由华盛顿进出口银行根据该法第104条(e)款提供的贷款以及发生在土耳其共和国的华盛顿进出口银行在此事件中发生的行政开支,根据本协议应计的土耳其里拉C.根据该法第104(g)条向土耳其共和国政府提供的贷款,用于为可能共同商定的促进经济发展的项目提供资金,包括迄今为止尚未纳入土耳其共和国政府计划的项目,根据本协议应计的土耳其里拉应计的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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