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商定项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政府和儿童基金会在提供物资,设备,服务或其他援助方面的承诺,应在政府和儿童基金会签署的《行动计划》中规定,政府应保存双方共同认为必要的有关执行《行动计划》的会计和统计记录,并应向儿童基金会提供任何此类记录和报告。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的物资,设备和其他援助能够公平有效地分配或使用,不受种族,宗教信仰,国籍地位或政治信仰的歧视。业务计划:政府应安排接待费用并支付相关费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的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卸载,仓储,保险,运输和分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可不时派遣授权官员到中非共和国,与政府有关官员进行磋商和合作审查和准备拟议的项目和运作计划,以及物资的运输,接收,分配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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