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冰岛政府之间的农业商品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农产品,农业,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5850
签署年份:1961-09-0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冰岛,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根据该法令的编程商品的可用性以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发行以及冰岛政府对购买授权的接受,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诺为克朗的销售提供资金向冰岛政府授权的购买者购买了以下根据该法确定为过剩的下列农产品:冰岛政府同意,它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转售或转运到其他国家,或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购买的过剩农产品用于家庭目的以外的用途(除非经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特别批准的此类转售,转运或使用除外),并确保购买此类商品并不会增加这些商品或类似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供应量对美利坚合众国不友好。两国政府同意,他们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根据该协定,所有剩余农产品的买卖均不会不适当地破坏世界农产品价格,取代常规行销美利坚合众国的商品,或破坏与友好国家的正常商业贸易模式。两国政府一致认为,根据本协定进行的销售产生了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克朗将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使用,其使用方式和优先顺序应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为以下目的决定,其用量如下所示:。根据农业贸易法令第一标题,将管理如下所述的向冰岛的剩余农产品销售。经修订的《发展和援助法》(以下简称该法)以及两国政府将为进一步扩大此类商品的贸易而单独和集体采取的措施。...
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冰岛政府之间的农业商品协定》pdf预览版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冰岛政府之间的农业商品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