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两国之间有关非移民签证安排的协议的注释。 1958年1月24日,里斯本。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护照
登记号码:5634
签署年份:1961-03-2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加拿大*,葡萄牙
保管国家:加拿大
文本语种:英语
打算暂时进入加拿大的真正非移民葡萄牙公民,并拥有由葡萄牙主管当局签发的有效护照,将由加拿大签证签发官员签发,并尽量减少延迟和手续,并提供免费的非签证。自签证签发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无限次入境加拿大的有效移民签证。如果上述提议为葡萄牙政府所接受,我谨建议本说明和您的阁下对此的答复应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定,该协定应于1958年2月15日生效,并一直有效到任一政府终止通知两个月后。根据我阁下的提议,我谨确认阁下的照会和本答复将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定,关于此事,该协定应于1958年2月15日生效,并应一直有效到两国政府之一宣布终止该协定后两个月。持有有效的加拿大护照的人可在不经葡萄牙外交或领事签证的情况下连续两个月不经公务或休闲或过境访问葡萄牙大陆和马德拉群岛。我谨通知阁下,葡萄牙政府准备按照阁下的第No.11号阁下的建议与加拿大政府缔结签证协定。...
交换构成两国之间有关非移民签证安排的协议的注释。 1958年1月24日,里斯本。pdf预览版交换构成两国之间有关非移民签证安排的协议的注释。 1958年1月24日,里斯本。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