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与柬埔寨王国政府之间关于提供业务和执行人员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劳动,援助
登记号码:5500
签署年份:1960-12-2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柬埔寨,联合国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法语
联合国承诺在其可动用的财政资源范围内,为成功执行本协定提供必要的行政设施,具体包括支付津贴和津贴,以适当地补充政府根据以下规定向官员支付的薪金本协定第四条第1款应要求向政府提供了不可用的货币付款,并根据该合同的条款将军官,其家人或随身物品转移到国外进行旅行和运输。政府或任何官员因服务条件而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执,均可由政府或有关官员转交联合国,联合国应利用其good旋协助他们达成协议。联合国与军官之间的关系应在联合部队签订的合同中规定d。联合国可与此类官员订立合同。联合国承诺在缔结此类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政府提供联合国与官员之间实际订立的个别合同的副本。本协议可经联合国之间的协议修改国家和政府,但不影响根据本协定担任任命的官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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