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撒哈拉沙漠以南建立非洲技术合作委员会的协定(C.C.T.A.)。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非洲,合作
登记号码:4743
签署年份:1959-06-15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刚果(布拉柴维尔),刚果(利奥波德维尔),达荷美,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联邦,法国,加蓬,加纳,几内亚,象牙海岸,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葡萄牙,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坦噶尼喀,南非联盟,英国,上沃尔特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葡萄牙语,法语,英语
(2)本协定自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收到六个成员国政府的批准书或批准通知书后生效,其后有效期为十五年这六个政府和后来根据第五条成为本协定缔约国的任何其他政府。(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应将所有的押金通知所有其他会员国政府。批准书和批准书,并应同样将本协定的生效日期通知它们。(3)非会员国政府,其接纳请求已获得所有会员国政府的批准,应交存政府。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条约》是加入该协定的手段,并应在此后成为成员政府为了本协定的目的,我谨声明,在签署《建立委员会协定》时,撒哈拉以南非洲技术合作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国政府在1954年1月18日于伦敦生效,1于1958年5月30日生效,并得到了以下建议的书面批准:.1 1958年5月30日在政府收到后生效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第六十五条第(2)款批准六个成员国的批准书,应通过书面通知英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北爱尔兰,自该国政府收到之日起一年后生效,但本协定对其他会员国政府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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