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冰岛之间有关护照签证协议的票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护照
登记号码:3982
签署年份:1957-08-2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冰岛,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根据我国政府的指示,我谨提议冰岛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达成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每个政府以后将相互签发对分别为本国国民的临时访客的48个月有效期,根据该期限,每个政府将对之前签发给此类国民的48个月的临时访客签证的有效期进行重新有效。即将到期或将在重新生效之日前不到十二个月的时间到期。应注意,该协议将取代在1947年10月1日和1947年12月9日在雷克雅未克交换纸币而产生的协议2,但不会干扰两国政府之间日期分别为1925年11月3日和12月21日以及1926年6月11日和19日21的安排,所有非移民证互惠免收签证费。如果冰岛政府接受上述提议,则阁下阁下的亲属答复连同本说明将构成两国政府在此问题上的协议。荣幸地确认冰岛政府同意该建议,并建议阁下的照会和本答复构成两国政府之间的协定。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冰岛之间关于护照的协定1的交换VI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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