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土耳其共和国政府之间的农业商品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农产品,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3929
签署年份:1957-07-1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土耳其,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在签发和接受本条第2款所指的购买授权的前提下,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诺在1956年6月30日或之前为土耳其里拉出售某些被确定为过剩的某些农产品提供融资根据经修正的1954年《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授予土耳其共和国政府授权的购买者。两国政府同意,土耳其里拉应归因于美国政府的销售根据本协议进行的付款将由美国政府用于以下目的,显示的金额为:(i)用于支付美国在土耳其的费用,包括国际教育交流活动,农业市场开发以及其他美国的费用根据该法第104条(a),(/)和(h)款在土耳其设立的代理机构: $ 2。土耳其共和国政府同意,它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防止将其转售或转运到其他国家或用于国内以外的目的(除非转售,转运或使用得到了政府的特别批准) (美国)根据1954年《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经修订)的规定购买的过剩农产品,并确保其购买此类商品不会导致这些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可用性增加两国政府同意,他们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根据经修正的1954年《农业文化贸易发展和援助法》,所有剩余农产品的销售都不会不适当地破坏世界农产品价格。农产品,取代这些商品在美国的常规市场,或严重损害贸易自由世界国家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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