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签署的《叙利亚共和国与意大利共和国贸易协定》第6(e)条规定,协定中有关最惠国待遇的规定不适用于已经或可能授予的特权和利益。缔约方之一参加其在多个国家之间建立的共同体,目的是共同组织一个或多个生产,贸易和服务部门,或维护其安全。为了达成叙利亚共和国政府与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之间的贸易协定,叙利亚代表团提请注意以下事实:为了扩大拉塔基亚港口的规模和设备,叙利亚贸易的主要部分可能通过该港口进行的交易已接近尾声。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和叙利亚共和国政府今天签字,1我荣幸地确认,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将在上述协定有效期内签发至少5,000份进口许可证关于今天导致我们两国签署贸易协定的谈判,我荣幸地建议,为了进一步促进意大利和叙利亚之间的贸易发展。两国政府应在各自规定的框架内,并以该协定第4条所列的付款安排为准,在进口商和出口商准备进行此类交易的范围内,建立私人赔偿安排。...
意大利共和国与叙利亚共和国之间的贸易协定pdf预览版意大利共和国与叙利亚共和国之间的贸易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