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卢森堡大公国和荷兰之间关于海关和消费税合作的公约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海关,税收,合作
登记号码:3479
签署年份:1956-07-2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卢森堡,荷兰
保管国家:比利时
文本语种:法语,荷兰语
一国一名或多名官员以其本国立法确定的形式和条件制定的有关海关和消费税的记录,在另一国应被视为与该国合法制定的记录一样真实。这些国家的一名或多名主管官员应进行的海关或消费税货物的移动,其原产地在一个国家而交货地在另一个国家,有关文件和报关单应按顺序作出获取此类文件时,应考虑该国主管当局确定的交货国海关部门和卸货地点的规定。在另一个国家,关门海关和消费税的违反行为可与该另一个国家的主管官员合作,以调查和确定一国海关和消费税的正式授权官员可应书面请求,从另一国海关和消费税的办公室获取任何文件,登记簿或其他文件所载的信息或证据一国的海关和消费税官员在母国行使职能时,在本公约规定的条件下,应在该国享有给予海关和消费税官员的保护和协助权。根据国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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