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以色列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取消签证费用的协议的票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护照
登记号码:2996
签署年份:1955-11-0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以色列,美国
保管国家:荷兰
文本语种:英语
我被指示告知您,从1955年3月1日开始,或者从您的政府可能方便的其他日期开始,如果美国政府已准备好,则应免费向美国公民发放以色列签证,其有效期从同一年开始。我谨确认收到您1955年2月28日的信,在信中我告知我,根据互惠原则,1955年3月15日及之后美国同意免收发给以色列公民的所有非移民签证费用。如果以色列政府同意,您的回信将有助于在互惠基础上于1955年3月15日及之后美国政府同意免除发给以色列公民的所有非移民签证的费用。我谨此确认,在同一日期及之后,以色列政府将免除发给以色列公民的所有非移民签证的费用。 f美利坚合众国。我谨感谢您收到1955年2月14日给劳森大使的信,在信中您建议以色列政府和美国政府相互免收其国民的非移民签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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