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荷兰和卢森堡之间关于自由发行民事身份记录忠实副本的协议的票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民事
登记号码:2664
签署年份:1954-08-3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卢森堡,荷兰*
保管国家:荷兰
文本语种:法语
瑞典和芬兰政府批准了前线委员会提出的其他建议,并在1926年和1927年结合了pro6d6协议,对Subde和芬兰之间的前沿国的固定和划界以及维护该国的维护进行了调查。现有边境,现有两个试图在1951年下半年度共同实施的条约中,对边境进行了检查。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政府,每个都设有决定从1952年7月12日起,免除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国民直接从其中一个国家前往另一个国家时携带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的义务,以防止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往来。北欧交通被无资格的人滥用皇家绒面革和芬兰国家雕塑博物馆,芬兰绒面革和常规公约,芬兰绒面革和芬兰雕塑19262年1月29日,不适用以下条文,即本文所述的常设国际法院存在的时机,以及芬兰不遵守《国际法院规约》的事实。 :每个缔约国都同意向本公约所涵盖的人提供A许可证,并且在必要时或在其他情况下未得到缔约国之间适用的护照自由的适当限制而未得到主管当局的许可,该人已立即从该缔约国的一侧进入。进入另一国家的国家应由他进入的国家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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