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荷兰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之间的社会和医疗援助公约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社会事务,卫生与健康服务
登记号码:1748
签署年份:1952-06-1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荷兰,英国
保管国家:比利时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比利时政府根据两国政府于19461年7月23日至9月24日交换的备忘录达成的协议,承认与美国政府达成的和解协议绝不改变与就联合王国政府在计划A中所占的集体信贷中的份额向联合王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提供赔偿,它承诺构成一笔储备金,占储备金总额的10%,该储备金将存入联合王国政府。比利时国家银行,并将视需要将其交给联合国王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处置,其数额应为执行三个供应国政府之间目前有效的财务安排所必需。认识到两国政府从贷款的博弈中获得了互利互惠-租赁和对等帮助,以及美国参与根据军事援助计划(计划A)提供的满足平民需求的物品,同意:A.两国政府均不必为转移和再交易的物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根据先前的协议,到目前为止已根据预租和互惠援助提供的,或仍供转移或雇用的人提供的物品,以先前的协定的相同标题提供。(1)当美国政府提出要求时,比利时政府应转让给美国政府或向其提供比利时法郎,以取得双方同意的比利时,比利时刚果或卢森堡大公国的房地产,并支付费用属于比利时,比利时刚果和卢森堡大公国的美国政府的改良和财产,总计不超过全球总量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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