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之间的非商业性付款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支付
登记号码:1543
签署年份:1951-11-2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
文本语种:克罗地亚语,捷克语
关于1947年1月28日至2月19日在贝尔格莱德举行的会谈,南斯拉夫联盟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之间的会谈是为了拟定C表和CI表遵守《关于供应捷克斯洛伐克的资本货物和南斯拉夫的交货的协定》第3条第2款和第3款,以及根据《 1946年10月2日,N。Petrovid部长和H. Ripka部长就捷克斯洛伐克的交付和南斯拉夫的反交货交换了总价值为75亿捷克克朗的信件,其中第四条是从您的人民联盟出口1947年到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戈斯拉夫可能比与清单C有关的条款第1段所规定的要大。2)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通过其各部委对外贸易,应任命被授权订立与清单C-1中提到的货物,产品和数量有关的买卖合同的企业,并应尽快相互交流该企业的名称。在应用本协议时应明确规定如下:特别付款协议确定的原则和方式,该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其文本显示在附件D和E中。第1条和第3条应由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的公司以及联合国指定的机构缔结。两国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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