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大国民议会于1947年5月12日颁布的第5047号决议,代表土耳其共和国政府宣布,土耳其承认其为接受任何其他国家的强制性事实,且无特别协定义务,也就是说,在对等条件下,国际法院自1947年5月22日起具有为期五年的管辖权,应对今后将发生的与以下各项有关的所有争端:.DECLARATION DE LA TURQUIE RECONNAIS SANT COMME国际法院司法裁判法》第36条,第2款DU STA TUT DE LA COUR司法国际法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承认国际法院具有强制性管辖权的声明。符合《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并符合《...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承认法院具有管辖权的宣言pdf预览版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承认法院具有管辖权的宣言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