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协定》第二条的补充协定,以修订1945年12月4日在百慕大签署的《电信协定》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电信
登记号码:1169
签署年份:1952-12-18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澳大利亚,加拿大,锡兰,印度,新西兰,巴基斯坦,南罗得西亚,南非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英语
另一缔约一方或其指定企业带入缔约任何一方的领土或在该领土上乘农船的燃料,润滑油和备件,以及该器具的一般设备和船舶的存储设备,或代表该缔约方或此类企业,并打算由该缔约方的农学家使用或在其上使用,应仅从该缔约方的份额中受益。由国家或地方当局征收的其他类似关税或税,具有以下待遇:在导致达成本协议的谈判期间,联合王国代表团指出,联合王国政府之间即将举行的会谈和以色列政府,关于将R转换为英镑的事宜英国航空承运人在以色列收取的收据对联合王国政府没有令人满意的结果,或者如果以色列政府随后将这些收据进行可兑换性,则根据协议A在英国指定的公司(但未达成限制条件)在这些谈判期间,英国指定公司根据该协议的条款所享有的权利与以色列所享有的利益之间将存在不平衡。(B)不在上款所指类别内的燃料和润滑油备件,设备,普通飞机和船舶的存放所受到的待遇,应不低于带入该领土或在该领土上供飞机使用并供其使用的类似物资所给予的类似待遇。第一缔约方的国家企业的飞机或在其上提供国际航空服务的最惠国企业的飞机。...
修订《协定》第二条的补充协定,以修订1945年12月4日在百慕大签署的《电信协定》pdf预览版修订《协定》第二条的补充协定,以修订1945年12月4日在百慕大签署的《电信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