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手在开发计划署德黑兰办事处内设立一个工发组织方案股。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办事处,合作
登记号码:1144
签署年份:1995-12-05
文本类型:II
签署成员:联合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保管国家:联合国秘书处
文本语种:英语
1)缔约方将根据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和随后的欧安会文件,特别是《新欧洲巴黎宪章》,支持并加强欧洲的安全与合作进程,并与所有与会方合作制定各国,特别是通过使用和适当扩展最近建立的设施; 1)在欧洲共同体与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欧洲共同体,其成员国以及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之间达成结盟协议共和国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与欧洲共同体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和睦奠定基础,该协定确认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之间相互关系的条约,该条约于19732年12月11日签署,并考虑到慕尼黑协议在日期为1938年9月29日,同时铭记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的民主改革做出了重大贡献,并实现了德国对民主欧洲的统一,并实现了团结。.1)缔约各方应支持和促进联合国和世界范围内的合作。一方面是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另一方面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着陆器,一方面是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着陆器之间的合作区域和其他领土集体之间,特别是在边境地区之间的其他,双边和多边关系,他们将在其立法和国际条约对他们产生的义务的框架内,特别是对R联邦公众的义务欧共体成员国的资格,有利于企业活动以及自然人和法人的经济活动的一般条件,特别是在在经济,金融,法律和组织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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