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王国和波兰共和国之间于1948年12月14日签订的《支付协议附加议定书》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支付
登记号码:1060
签署年份:1951-02-21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丹麦*,波兰
保管国家:丹麦
文本语种:法语
(1)为美利坚合众国公民从事的或在泰国的高等教育学校或机构中为其组织的学习活动,研究,教学和其他教育活动提供资金,或由泰国国民从事的学习,研究,教学和其他教育活动本身,位于美国本土,夏威夷群岛,阿拉斯加(包括阿留申群岛),波多黎各和维尔京群岛以外的美国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中,包括交通,教育,维修和其他费用与学校和大学活动相关的费用:根据1946年5月16日的销售合同中的6(经1949年5月14日的第2号修正案修订),美国政府可以要求从泰国收取当地货币以支付所有或政府在泰国的部分支出美利坚合众国或其机构,包括美国和泰国可能同意的教育和文化支出领域的计划,泰国将向居住在泰国并根据《基金会的主持人在教育领域的工作中享有与这些人的入境,旅行,居留和出境有关的免税和其他费用的相同特权,但居住在泰国的泰国国民享有的特权除外非洲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认识到经济复苏对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必不可少的原则,应给予明确的优先考虑,承诺或继续在不退款的基础上向伊朗政府提供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授权的设备,产品,材料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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